刑法:陈兴良(北京大学)
刑诉:宋英辉(中国政法大学)
行政法:马怀德(中国政法大学)和于安(北京清华大学)
民法:温世扬(武汉大学)张耕(西南政法大学)
民诉:陈桂明(中国政法大学)潘剑锋(北京大学)
商法经济法:王卫国(中国政法大学)
法理:高其才(清华大学)
宪法:焦洪昌(清华大学)
三国法:张丽英(中国政法大学)、黄进(武汉大学)
法制史是赵晓耕(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刑法出题人之:陈兴良
陈兴良,男,1957年3月21日生,浙江义乌人。1977年12月考上北京大学法律系,1981年12月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1987年12月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干事、中国比较法研究会干事、北京市刑法学研究会常委理事兼副秘书长。主要研究成果:个人专著《正当防卫论》、《共同犯罪论》、《遗传与犯罪》等;主编《刑法全书》等20多部;合著《刑法学原理》等30多部;合译《立法理论——刑法典原理》等4部。
刑诉出题人之:宋英辉
宋英辉,男,河北省人,1957年5月出生,1982年毕业于河北省师范学院,获哲学学士学位;1989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诉讼法学专业硕士学位;1992年于该校获得诉讼法学专业博士学位。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任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兼刑事诉讼法学研究室主任。
行政法出题人马怀德、于安
马怀德,1965年生。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法学院院长,北京市法治政府研究基地主任,国家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诉讼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校学术委员会副主席、委员。《行政法学研究》主编,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监察学会常务理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民政部、卫生部、国家统计局、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山东省、福建省、青岛市人民政府顾问或专家咨询委员,北京市依法治市顾问。
198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3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系我国首位行政诉讼法博士。曾赴美国耶鲁大学、波士顿大学、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墨尔本大学作访问学者。
出版学术专著、合著二十余部,专著有《行政法制度建构与判例研究》、《国家赔偿法的理论与实务》、《行政许可》。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重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百余篇。承担多项国家社科基金规划项目、教育部、司法部及北京市科研课题。
直接参与《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等多部法律的起草工作。系人事部等七部委'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获得第四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奖'和霍英东基金会优秀青年教师奖、2006年首都劳动奖章、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多项奖励。
于安:1956年生,北京清华大学法律系副教授、系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在北京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曾获丹麦政府讲学金和德国马普讲学金,在丹麦国立奥尔胡斯大学法学院和德国马普研究所作访问学者。曾参加《行政诉讼法》、《行政
复议条例》、《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起草研究工作。主要著作有《和政诉讼通论》(主编)、《政府行政法律行为》(主编)、《行政诉讼法》(“九五”规划高等学校法学教材)(第一作者)等。
民法出题人温世扬、张耕
温世扬,男,本科 1984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
硕士 1988年6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
博士 1996年6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
工作经历
1984——1985年中共江西赣州地委党校 助教
1988——1991年武汉大学法学院 助教
1991——1995年武汉大学法学院 讲师
1995——2000年武汉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2000——至今武汉大学法学院 教授
社会兼职
武汉大学信息资源研究中心(国家重点文科基地)兼职教授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专家委员会委员湖北珞珈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张耕:男,1964年出生,重庆璧山县人,1985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现为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知识产权法、合同法等民商法教学和研究工作,出版学术专著《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研究》、《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研究》(主编)、《走向21世纪的中国知识产权法》(副主编)、《知识产权与市场竞争》(合著)、《区域法治建构论》(合著)5部、译著《法律谈判的理论与技巧》1部、教材10部,发表学术论文三十余篇,承担国家级和省部级课题三项。
民事诉讼法出题人:陈桂明、潘剑锋
陈桂明教授,生于1961年,江苏海安人,现任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教育学院院长,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同时兼任司法部中国国际高级法律人才培训中心(北京)副主任兼秘书长,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专业委员、副秘书长,贵州省委、省政府科教顾问,国家法官学院、北京工商大学、华东政法学院、上海大学、湘潭大学、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贵州大学、贵州民族学院等多所高等院校兼职教授。陈桂明教授1984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1987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专业,获硕士学位;1995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专业,获博士学位。
潘剑锋:男,1962年生,福建省建瓯市人,1978年毕业于建瓯一中。1979年进入北京大学法律系学习,先后取得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硕士学位。现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司法考试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民事诉讼法学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法学会理事,兼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同和通正律师事务所律师。1999年10月至2000年9月任日本新泻大学法学部助教授。在日本早稻田大学、九州大学、新泻大学、关西大学发表学术演讲。学术研究领域主要为民事诉讼法学、司法制度和仲裁法学。
经济法商法出题人:王卫国
王卫国,籍贯山西陵川县,1951年5月出生于重庆市。82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和企业重组研究中心执行理事长、教授,兼任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破产法》起草工作小组成员、信息产业部《电信法》起草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国际商会(ICC)仲裁员、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消费者协会“3.15”专家志愿者,也是西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北京尚公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兼职律师、香港大学亚洲国际金融法研究中心学术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特约研究员。因其学术成就突出,入选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人文社会科学)”,入选英国剑桥国际传记中心“21世纪2000杰出学者”,1991年作为“当代民法学家”,入选《中国法学家辞典》。
法理学出题人:高其才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党总支委员,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兼秘书、教学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法网学校签约名师,《中法网司法考试名师辅导课堂笔记-法理学 法制史 宪法》作者之一,主讲法理学课程。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多次参加司法考试命题及教材的编写工作,法理学辅导权威。简介: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多次参加司法考试命题及教材编写工作,法理学辅导权威。
宪法出题人:焦宏昌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宪法教研室主任,导师组组长,北京市第二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中国宪法学会理事,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多次参与指定用书编写和出题、司法考试命题工作。
三国法出题人:张丽英、黄进
张丽英 女 1960年6月生于北京 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1983年取得) 法学硕士(1986年取得)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法学教授 国际法学院 副院长
1992年取得律师资格,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海商法协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法协会理事.
黄进首届国际私法博士,1958年生,武汉大学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副会长。著有《国家及其财产豁免问题研究》、《国际冲突法研究》、《区际冲突法》、《仲裁法学》、《中国国际私法》,主编《国际私法协助的理论与实践》、《国际私法》,合作著有《国际公法国际私法成案选》、《澳门国际私法总论》。
法律史出题人:赵晓耕
赵晓耕,男,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学术领域)有:中国法律史、比较法律文化、台湾法。1984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学士学位,1987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学位,1998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先后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1989年),副教授(1994年),教授(2001年)。社会职务: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兼任中国法律史学会理事,儒学与传统法律文化研究会理事,中国监狱学会监狱史学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制史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山西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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